英国公共借阅权协会

人气指数:1 页面更新时间:2016-07-18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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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公共借阅权协会(Public Lending Right office,简称PLR)成立于1979年,目的是根据公共图书馆每部作品的被借阅次数,为该作品的作者提供微薄的津贴,以补偿作家们因大量读者免费阅读其作品而导致的收入减少。公共借阅权(Public Lending Risht,简称PLR)又称为公共出借权,是指版权人和邻接权人因其版权作品和版权制品在图书馆被免费出借或以其他方式利用而获得报酬的权利。在英国法律体系内,公共借阅权是作为一种知识产权而独立存在,完全区别于版权的。从20世纪40年代,公共借阅权开始在世界范围实行以来,已经有34个国家承认公共借阅权的法律意义,有19个国家建立了公共借阅权制度。英国于1979年通过公共借阅权法案(PLR Act),完善公共借阅权法律体系,发展至今,已成为推行公共借阅权为成功的国家。

  PLR制度在英国源起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作者运动”(Authors Campaign),作家约翰•布罗菲(John Brophy)作为这一运动的积极推动者,主张引进当时北欧国家实行的制度,按每借阅1次收取1先令的标准,直接向公共图书馆收取图书版权使用费。1951年,英国作家协会再次重申以上观点,遭到了英国图书馆界的强烈反对。1959年,英国的Alan Herbert爵士提出“公共借阅权”(Public Lending Right)这一名词,并逐渐被英语系国家沿用,国际间也以此名词之英文起首字母PLR做为公共借阅权的简称。20世纪60年代,PLR议案在英国的议会的多次提出,开始引起社会各方的关注。70年代,“作者行动集团”(Writers Action Group)大力支持PLR运动。

  20世纪70年代,通过深度的可行性研究以及对争议问题的反复讨论,PLR议案在1979年终获议会通过。同年,《公共借阅权法》(Public Lending Right Act)正式颁布。英国公共借阅权协会也是根据该法案而建立的。该法案给予英国作者因公共图书馆免费出借他们的作品而获得报酬的法定权利。根据法令,经费由中央政府提供,而报酬的计算则根据注册作者的注册作品在样本馆的出借率而确定。作者需要向PLR注册官提出申请。PLR注册官是由英国国家内阁任命来行使对符合条件的作家、作品进行注册事宜的人士,同时,也负责管理监督PLR行政部门的正常运行。该法案确立了公共借阅权作为一种准知识产权存在,实现了公共借阅权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分割独立。

  联系方式

  电话:+44 (0)1642 604699
  传真:+44 (0)1642 61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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